2005年9月2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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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管部门对车牌号无所有权
  新闻回放
    据长沙晚报报道,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(草案)提出,实行部分机动车号牌号码有偿拍卖,所得款项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基金。
    该报道说,当前交通事故处理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损害赔偿问题,虽然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设立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,但由于此两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一直没有出台,事故处理中的矛盾依然没有缓解。
    草案中提出,初步设想是由拍卖公司公开拍卖,将拍卖号码的价格进行公示,并设置专门账户,所有收入一律进财政,与交管部门经费无关。同时,限制数量,即拍卖数量不得超过总数的10%。
    另据报道,拟订中的《浙江省实施<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也规定可以拍卖部分吉祥号牌。

  记者采访
    拍卖号牌为社会救助基金筹款,初衷无疑是好的。但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,又会产生什么社会效果呢?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和相关部门。
    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的毋战斗律师认为,交管部门对机动车号牌进行拍卖并没有法律依据。
    首先,交管部门对机动车号牌不享有所有权,它是属于公众的。
    其次,交管部门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,机动车号牌是公共资源,公民或法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只要符合相关管理规定,交管部门就应该给予登记。
    交管部门不能把公共资源作为商品,不能把自己拥有的行政权力赋予商业色彩,应当公平、公正地行使国家和人民给予的权力。
    第三,拍卖号牌对那些经济能力低的公民不公平,这就产生了一个执法不公的问题。不管拍卖的款项是用来捐助还是其他什么目的,都不能以公权来限定其他公民的合法的权利和义务。
    第四,一个普通的号码之所以有市场价值,无非是人们的观念和习俗作怪,拍卖号牌对社会没有积极作用。
    北京京北车辆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,北京约在10年前也施行过类似举措,但实行了一段时间以后因各种原因搁浅。
    
    法规链接
    《交通安全法》第9条规定,申请机动车登记只需提供以下证件: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件;机动车来历证明;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;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、凭证。凡符合上述条件的,公交管理部门就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
  据《法制晚报》